夫妻婚前婚检一切正常,但婚后却法院老婆有精神病史,是否可以状告婚检部门?
日期:2018-10-13 22:57:35 阅读次数:7421
明庭婚姻律师团队解答:王名和李丽相识后不久就登记结婚,结婚前为了孩子的健康特意去做了婚前检查。但后来却发现妻子有精神病,以此其一怒之下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婚检部门赔偿其宣告无效婚姻并承担诉讼费和精神损失费。
关键是审查婚检部门有无过错。如果在进行婚检时,女方并没有任何精神病症状,且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史,并在婚前医学检查表中亲笔签名,而精神病诊断主要依靠病人的病史和临床表现,在既无病史资料又无临床表现的情况下,婚检部门不可能作出精神病的诊断。任何婚检机构也不可能到每个前来婚检者的家庭去调查其有无既往病史,故婚前检查与该无效婚姻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婚检部门没有过错,婚检者自述是否真实的风险应由婚姻当事人自己承担,但若女方在婚检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是正常人的表现,而婚检机构依然出具这样的报告,则婚检机构属于具有重大过错。